锡林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四举措”推进法治国土建设

28.02.2017  17:39
  年初以来,锡林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继续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国土资源管理全过程。一是继续落实会审制度,权力运行更透明,对重大事项实行集体会审、联审,有效避免决策失误。二是推行阳光行政,政务公开更敞亮,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服务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内容、程序、要求、结果及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征地公告、土地和采矿权出让结果等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务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的知情权。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办事程序更规范,巩固热线监督的基础上,开通微信、QQ群等监督方式,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四是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更有力,下一步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日,围绕耕地保护目标及国土资源法律宣传等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锡林浩特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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