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比例提高至购房总价款的50%

28.03.2016  19:11

  记者从3月25日召开的住房公积金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锡林郭勒盟将放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条件,严格执行公积金贷款、提取审批制度。

  2016年,锡林郭勒盟对装修提取比例由原来的购房总价款的25%调整为购房总价款的50%,装修提取额最高为20万元。在继续放宽提取条件和政策的同时,严厉打击利用不法中介或个人制作虚假证件手续骗取住房公积金。对伪造虚假手续骗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冻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年内不得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终身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继续在规范业务运行上下功夫,将规范化管理落到细节、落到实处,做到“放宽使用条件但不乱开口子、降低贷款门槛但不降低管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但不规避责任”;继续突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按照“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的原则,严格执行贷款三级审批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遏制骗贷行为的发生。

  放宽保证人条件,保证人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缴存职工的,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在20万元以下的需1人,在20万元以上的需2人(其中一人也可以是企业单位在职缴存职工)。具体工作中,部分贷款职工由于无法提供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做保证人,影响了其贷款需求。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保证人可以是企业单位在职缴存职工,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3名保证人,且保证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要达到所担保贷款额的70%(含)。努力在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群体中形成新突破。(记者 孟丽鹏)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