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

03.06.2015  16:36

  锡林郭勒盟为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分层次统筹推进、分类型设置标准、分标准实施保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和要求,在总结鄂尔多斯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锡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符合、与儿童生存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

   明确困境儿童身份标准。 在保障对象方面,分层次、分类型进一步明确细化困境儿童身份确定标准,按照自身困境儿童、家庭困境儿童和监护困境儿童三大类8个项目,在全盟范围内进行普查。到目前,全盟共有自身困境儿童607人,其中包括残疾儿童458人,重病儿童149人;家庭困境儿童1905人,其中父母一方死亡、重病、重残(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三级以上精神残疾),另一方重病、重残的儿童254人,低保家庭儿童1651人;监护困境儿童383人。在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创新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将重残、重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优先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适时扩大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吸毒家庭子女等困境家庭儿童群体,比照社会散居住孤儿养育标准,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保障。

   明确困境儿童保障内容。 除生活保障制度外,为改善儿童的医疗康复条件,提高儿童的营养水平,落实儿童的监护责任,探索建立重病重残儿童医疗康复补贴制度和收养寄养机构内残疾儿童家庭补助制度。注重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与其它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扶贫开发以及慈善事业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整体合力,从根本上保证困境儿童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明确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流程。 按照统计上报、走访调查、建档立案、集中收住四个阶段与教育部门联合对全盟困境儿童进行全面普查。严格执行政策,扎实做好基础工作,严把审批关,严禁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卡”的要求,规范档案,做到困境儿童家庭基本信息完整、申请审批手续完善、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工作人员审查签章完备。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所需资金,列入旗县市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实施,逐步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困境儿童保障服务网络,真正实现“生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救助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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