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06.05.2016  10:19

          2015年12月底,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我盟及时认真学习贯彻,并结合锡盟实际,制定了《锡林郭勒盟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在抓好全盟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的同时,锡盟国资办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力求各项具体改革措施落细落实,锡盟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一、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建立健全。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独立、各司其责的责任体系,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锡林郭勒盟直属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方案》(锡国资办字[2016]9号),规范了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决策作用、监事会监督作用、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改变了多年来我盟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薄弱的局面。

  推动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工作。为推进锡盟盟直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锡林郭勒盟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试行)》。对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的董事会给予肯定和鼓励;对综合评价结果为需要改进的董事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综合评价结果为需要改组的董事会,提出改组方案。

      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锡盟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对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合理确定其绩效薪酬,制定了《锡林郭勒盟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锡署发[2015]207号)。严格履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批程序,禁止国有企业负责人自定自发薪酬,制定了《锡林郭勒盟本级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从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到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明确了锡林郭勒盟盟直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相关标准,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细化了管理程序,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了锡盟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

二、提升国有企业经营实力,培育新型企业

整合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提升担保机构经营实力。为强化锡盟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推进融资担保机构“减量增质”、做精做强,锡盟将金盛担保公司、经元担保公司和汇通担保公司三家融资担保机构整合,通过国有资本重新整合壮大全盟融资担保机构经营实力,进一步增强了锡盟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万众创业,大众创新”的能力。

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锡盟国资办将国有企业改革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为充分发挥锡盟资源和地域优势,构建锡盟生命大健康产业,引进北京阿莱科斯技术有限公司的高新技术,成立了锡林郭勒盟莱根基因产业公司,借助阿莱科斯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推动我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同时,为开展生物治疗和提升锡盟蒙医医院蒙药制剂水平,研究蒙药作用人体机理,成立了锡林郭勒盟蒙医药生命医学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促进锡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设立产业基金,支持优势产业发展。为支持锡盟肉食品产业发展,锡盟兴富投资公司联合中信银行以有限合伙形式成立肉食品产业发展基金,该基金额度为6.2亿元,基金主要用于缓解当前肉类加工企业融资难,扶持重点企业加快牲畜收购、加工进度,稳定收购价格,拓展销售市场。兴富公司成立锡林郭勒盟肉食品产业发展公司负责基金的运作,该举措有利于引进战略投资,聚集产业资源,提升品牌效应,完善产业链条,打造肉食品行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水平。

三、国资监管机构加快转变职能,强化有效监管

推进锡盟国资监管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完善锡盟国资监管体制,落实各项深化改革工作任务,锡盟国资办向盟编办提请了拓展国资办工作职能和增设科室、增加人员的请示,为下一步顺利开展锡盟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奠定基础。

强化国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盟国有资产转让程序,规范了企业国有资产转让行为,为促进企业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筑牢了防线。重新修订了《锡林郭勒盟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提请盟行署印发了《关于加强盟行署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四、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为保证锡盟本级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合法性,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工作,开展锡盟本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积极配合锡盟财政局依法加强对盟行署出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的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企业执行《锡林郭勒盟直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当年收取国有资本收益135余万元,锡盟盟直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顺利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