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05.07.2017  20:07

  7月3日,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察局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苏尼特左旗巴彦淖尔镇巴彦昌图嘎查原嘎查长新苏乙拉贪污国家补奖资金问题。2011~2015年,新苏乙拉任巴彦昌图嘎查嘎查长期间,收取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333600元。新苏乙拉将其中的209700元存入嘎查账户,将87636元用于支付嘎查与杜海军草场租赁纠纷案。组织调查期间,新苏乙拉将剩余的36264元予以退缴。2017年5月,苏尼特左旗纪委给予新苏乙拉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西乌珠穆沁旗浩勒图高勒镇洪格尔敖包嘎查原嘎查长丛培忠占用集体资金问题。2010~2016年,丛培忠任洪格尔敖包嘎查嘎查长期间,占用巴新铁路征用洪格尔敖包嘎查集体草场征地补偿款57043.17元和洪格尔敖包嘎查集体草场租赁款13000元长达6年,占用洪格尔敖包嘎查水泡子租赁款10000元长达4年。2016年5月,丛培忠将以上款项共计80043.17元存入嘎查账户。2017年5月,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给予丛培忠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太仆寺旗骆驼山镇东河沿村党支部原书记孙海东等人截留退耕资金等问题。2005年,孙海东与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王凤成、村委会会计现任党支部书记的李金明等人,将东河沿村1305亩退耕地私自截留260亩,退耕收入资金35.62万元,其中23.8万元存入村集体账户,用于村委会日常支出,剩余11.82万元用于偿还招待费和村里其他开支。2010~2014年,孙海东任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开垦东河沿村草场4亩。2011~2014年,王军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支出退耕资金7万元。2017年3月,太仆寺旗骆驼山镇党委给予孙海东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王凤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王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金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太仆寺旗千斤沟镇六面井村党支部书记高振富等人套取截留国家粮食补贴、虚报冒领等问题。2007~2014年,高振富与村党支部原书记尤秀峰利用机动地套取截留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计93242.21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1年,在整村推进肉牛养殖项目中,村委会借用7户村民的花户虚报26头肉牛,伙同太仆寺旗扶贫办主任马少春、副主任张艳君等人,套取资金10万元,其中9万元返回旗扶贫办,用于扶持千斤沟镇马坊子锡林河养猪专业户裴清泽,剩余1万元用于村招待费支出。2017年3月,太仆寺旗纪委给予高振富、尤秀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马少春、张艳君进行诫勉谈话。

  5.多伦县西干沟乡大石砬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广田违规截留粮农补贴、优亲厚友等问题。2013~2014年,张广田私自截留大石砬村2013年、2014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共计41797.6元,用于该村公务支出;2013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父等8户村民重复发放燃煤补贴2400元。2017年5月,多伦县西干沟乡纪委给予张广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乌拉盖管理区巴音胡硕镇乌兰哈达嘎查嘎查长王延平坐收坐支集体收入问题。2006年8月至2012年8月,王延平擅自将嘎查集体草场承包给部分村民,收取承包费3.5万元,并私自将收取的承包费违规支付配种员工资及其他费用。2017年5月,乌拉盖管理区纪委给予王延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    刘晓君)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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