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创业“门槛” 内蒙古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74户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11日电(李倩)11日,新华网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执法管理局了解到,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四年来,内蒙古广大市场主体迎来发展高潮。2017年底,全区市场主体发展到186.04万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74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平均每天新登记1008户,四年间新设立企业的存活率达78.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8%。
“通过‘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到目前全区统一实施‘二十一证合一’,极大地推进了市场准入便利化,达到了市场主体和政府职能部门‘双减负’的目标。”内蒙古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副调研员崔立群介绍,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了准入条件,简化了登记手续,缩短了办照时限,市场准入更加便利,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工商部门改进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实行了“审核合一”、企业名称网上核准等措施,使办事效率大幅提升,广大创业者办理登记注册从多个部门变为“一站式”服务,从至少20工作日以上审核缩减到5-7工作日办结,甚至立等可取。
据了解,近年来内蒙古第三产业市场主体增幅明显,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从2014年到2017年全区市场主体净增52.7万户,从业人员净增65.92万人。纳税主体大幅增加,对税收和经济发展的贡献不断提升。此外,内蒙古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当前每万户市场主体的商标拥有量达587件,比2013年底增长103.2%。工商部门还建立了全区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将各部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进行集中公示。截至目前,共收录小微企业信息154.1万户。商事制度改革多项改革政策叠加效应明显,有效降低创业创新的制度性成本。
商事制度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全区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与此同时,内蒙古工商局积极探索新的市场监管方式。2017年12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二期工程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政府各部门在该系统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上开展内部或跨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该系统向社会公开,利用大数据手段对守信企业予以激励,对失信企业予以信用约束,有效弥补传统监管机制的不足,初步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
据介绍,2018年内蒙古将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动注册移动端建设,加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名称查询系统、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多措并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此外,还将进一步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的市场综合竞争力,助推更多的内蒙古产品走向国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