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四措并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09.04.2015  21:14

  近日,阿拉善左旗旗委采取纪委内设机构调整、纪(工)委书记单设等有力措施,为该旗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全面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治理“四风”和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奠定坚实的基础。

  调整内设机构。按照“上下对口,便于指导”的原则,撤销旗纪委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4个内设机构,参照自治区纪委、盟纪委机构设置模式,调整后设立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和纪检监察一、二、三室10个机构,为实现纪检机构职能转变奠定基础。另外,建立旗纪委副书记备用人选库,上报3名综合素质好、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为纪委副书记后备人选。严格执行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提名考察办法,由盟纪委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

  纪(工)委书记单设。通过调整、交流、免去兼任职务等方式,对直接管辖的11个苏木镇、4个街道、6个政府组成部门的纪(工)委书记全部进行单设并配备21名纪检专干,专门负责纪委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苏木镇、街道、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纪(工)委书记兼职过多、职能弱化问题。

  派驻机构全覆盖。坚持全面派驻、分类设置的原则,将政府组成部门派驻纪检组全部撤销,成立6个联合纪检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配备工作人员2名。组长、副组长及工作人员都通过群众民主推荐和旗纪委、组织部共同考察,旗委慎重研究后选拔到工作岗位,实现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覆盖。

  成立旗委巡察组。旗委成立3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同时配备2名工作人员。巡察组主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突出“五个着力”,把握“三个重点”,发挥专项巡察的“机动性”潜能、“短平快”实效和个性化方法,突出巡察的针对性、实效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记者 徐爱翔 通讯员 任新福)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