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召开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

19.05.2016  19:56

阿拉善盟召开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

 

5月13日,阿拉善盟召开全盟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副盟长徐景春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徐景春强调,去年11月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刚刚闭幕,国务院就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十三五”时期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充分说明了国家在部署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战役中,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当头炮”,意义十分重大。为此,各旗区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始终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保持高度一致,让符合条件的和有搬迁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搬必搬、应搬尽搬,决不能有可搬可不搬的想法,决不能有拖延推迟的行为,确保扶贫搬迁“当头炮”响亮打响首战告捷。

徐景春要求,一要实施精准搬迁。各旗区要在已上报名单和确定搬迁对象的基础上,对目前建档立卡搬迁户再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建档立卡不准确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做到人、户、卡一致,网上可以查看,公开接受监督。二要把握好标准。易地扶贫搬迁的资金是按人,不是按户投入的。建房补助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2万元,同步搬迁人口人均1万元,全部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原则上2口人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3口人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3口人以上家庭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年老体弱及1口人家庭可入住互助幸福院,产权归集体所有。宅基地面积不超350平方米。三要科学规划搬迁任务。决不能把完成搬迁任务等同于完成脱贫任务,一搬了之。住房和产业要一起谋划,要选有产业支撑、有经济承载能力的迁入地,让搬迁群众有收入来源。还要与当前全盟正在实施的“十个全覆盖”工程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做好产业发展、新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

会议还听取了各旗(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阿拉善盟扶贫办毕克主任就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政策目标、对象的精准识别、人均住房补助标准、旗级项目实施主体的确立、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等5个方面作了解释,盟发改和财政部门分别就全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展和财政资金筹措等方面作了说明。

盟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旗(区)分管领导和扶贫、发改、财政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