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建立离婚信息通报制度
17.03.2015 11:4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为进一步强化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提升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治区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离婚信息通报制度的通知》(内民政社事〔2014〕195号)精神,阿拉善盟各旗区民政局积极与基层法院联系,推动和建立了法院离婚信息通报制度。
现各旗区婚姻登记处已完成2014年度全盟法院判决152对离婚信息的录入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工作,占法院判决案件170对的89.4%,其他18对因身份证号、结婚证字号、结婚登记日期和判决离婚日期不全而无法进行信息数据录入,还需进一步协调解决。
自2015年起,各旗区法院按季度将上季度准予生效裁判结果汇总,制作准予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生效裁判文书案号等信息汇总表,通过书面报表及电子文档报送婚姻登记处,由婚姻登记处进行法院离婚信息婚姻登记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今后,阿拉善盟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强与法院的协调,进一步完善离婚信息收集,确保婚姻登记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婚姻登记信息质量,有效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7.03.2015 11:48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