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工作小记:保护苍天圣地阿拉善

09.06.2015  19:40

  经济发展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物质条件,而良好的生态环境则是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内在动力。今年以来,我盟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思路,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各项环保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我盟始终把污染减排作为环保工作的主线和重点来抓,毫不放松。细化了全盟污染减排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并继续执行月巡查季通报制度,督促减排企业加快工程建设,对工程进展缓慢、减排不力的企业和旗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盟环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我盟全年完成减排项目40个,完成5个国家和自治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完成率100%。全盟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85.1%,达到考核要求。

  良好的大气环境事关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气污染防治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2014年,我盟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阿拉善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阿拉善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阿拉善盟2013—2017年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方案》及《矿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盟行署与各旗区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实行大气污染防治例会调度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议。据了解,在大气污染防治具体工作方面,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7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率51%;全盟共关停取缔燃煤锅炉178台,“煤改气”8台,完成率336%;对全盟两家企业7台机组全部实施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完成36家加油站油气、72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年发放各类环保检验合格标志27544张,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3735辆;建设完成三个PM2.5监测点;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350天。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我盟6个城镇、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已全部划分完毕并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目前,我盟已划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面积247.09平方公里;划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面积126.65平方公里。

  不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我盟各部门联动配合,与盟公安局开展4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下达限期整改法律文书30份,下达行政处罚34份,罚款数额207万元。与此同时,完善环境监管手段,成立阿拉善盟环保西部督查中心;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第三方运维试点工作;“数字环保”一期工程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系统已正式启用,移动执法系统硬件已完成建设,正在进行完善工作。见习记者邰芳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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