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调研组赴乌海市、阿拉善盟调研并对接区属企业与盟市经济合作事宜

23.12.2015  22:02

为加强对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促进盟市国有经济改革发展,深化区属企业与盟市经济交流合作,2015年12月16日-18日,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魏栓师,副主任、党委委员何雨春带领国资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包钢集团、电力集团、蒙能集团、能建集团、矿业集团、交投集团、盐业公司、产权交易中心等部分区属企业负责人先后赴乌海市、阿拉善盟进行了调研。

 

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听取了盟市有关党政负责同志、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国资监管部门和盟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负责人关于本地区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关情况,以及国有经济改革发展当中亟待协调解决的问题的介绍。参加调研的区属企业负责人分别就本企业的发展概况、业务特点、战略布局、发展方向和重点合作项目等情况作了介绍。双方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和交流对接。

在听取介绍后,魏栓师对乌海市、阿拉善盟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魏栓师指出,近年来,在盟市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盟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不断增加,盟市在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探索和实践,出现了不少亮点和新情况。比如乌海市按照“管资本为主”的要求,通过资产并购整合,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了总资产达200多亿元的国有资本投资集团公司,走在了各盟市的前头。同时按照《公司法》规范了投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依法规范运作,促进了地区经济转型和国有资本集约化发展。乌海市通过在财政局加挂牌子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方式,推进了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增加了3个事业编制。阿拉善盟不断深化本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研究确定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17项国资国企改革任务。重视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阿拉善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阿拉善盟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等,促进了国资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魏栓师强调,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总书记对国资国企提出的“两个不动摇、三个有利于”的重要论断,是我们在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和方向。今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国资国企重要改革文件、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各盟市要认真学习研究和贯彻中央、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努力推动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围绕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下一步,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巡视组整改意见要求,突出加强盟市国资监管组织机构建设,充实监管干部队伍,保证国资监管机构独立行权履责,发挥好专业化监管优势,提升监管工作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自治区国资委将继续认真履行对盟市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责任。要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22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盟市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和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增强国有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要按照三中全会和中央22号文件的要求,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要整合资本资源,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授权盟市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发挥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的作用。要把握中央的要求,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公益类企业一般要保持国有独资或控股的所有制结构,确保公益类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不断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盟市国资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按照管资本的要求,规范开展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资本预算、财务监管等工作,健全制度体系,规范监管流程和决策程序。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注重企业党组织建设,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四是加强区属企业与盟市的合作对接,促进共同发展。区属企业承担着重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在支持盟市经济建设、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义不容辞。近年来,区属企业与盟市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不断加深,投资建设的一批重点项目在盟市经济发展当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只要有利于国有企业发展、有利于盟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合作,自治区国资委都将继续予以全力支持。自治区国资委将与有关盟市在深入研究对接的基础上,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机制。

在两盟市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还深入电力集团公司乌海市电业局、阿拉善盟电业局、蒙能集团乌斯太热电厂、能建集团阿拉善光伏发电项目等企业和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调研,详细听取企业经营管理、内部改革、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国企党建和员工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汇报,深入了解了企业当前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国有企业实现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企业期间,调研组还看望慰问了生产一线的干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