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1.07.2017  00:52

   1、阿拉善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所长宋曙光借培训之机绕道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 经查,2015年3月,宋曙光在上海培训后未按规定返回,绕道苏州、杭州旅游,并公款报销旅游住宿费300元;2017年1月,违规为单位职工发放米面油、加油票等福利39200元;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搞一个人说了算,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金浪费。2017年7月18日,经阿拉善盟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宋曙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责令退回违规公款报销费用和违规发放福利费用。

   2、阿拉善右旗交通运输局违规组织外出培训、违规发放奖金福利、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经查,阿右旗交通运输局2013年-2016年,在无培训计划和相关依据的情况下,违规组织外出培训,报销差旅费、培训费178306.50元;无接待公函等相关依据的情况下,支付招待费、餐饮费106565元;2013年违规发放福利42000元;2016年违规发放奖金9120元。同时,还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收取的各类租赁费151080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的问题。2017年7月15日,经阿拉善盟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和直接责任的阿右旗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希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阿右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分管财务的副局长骆新国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阿右旗交通运输局会计马春花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阿右旗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仲锦善党内警告处分。

   3、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违规公款吃喝、滥用专项资金问题。 经查,2016年12月29日,阿左旗宗别立镇党委政府举办“2017年新年联谊会”,违规组织干部职工和嘎查、社区人员聚餐,违规从文化专项资金中列支奖品费4200元、从工会会费中列支聚餐费用4500元。2017年7月18日,经盟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原宗别立镇党委书记李兵,落实“一岗双责”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原宗别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秀荣和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斐三人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宗别立镇政府限期归还文化站专项资金4200元和工会会费4500元。

   4、阿拉善左旗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恩克那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经查,2014年1月12日,原阿左旗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恩克那生在呼市出差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并在单位报销3648元。2017年6月16日,经阿左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恩克那生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餐费全部退回。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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