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通报4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6.05.2016  09:50

  记者5月9日从内蒙古纪检监察网了解到,阿拉善盟通报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额济纳旗环保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赞助问题。经查,2013年6月,额济纳旗环保局在环境保护日宣传活动筹划时,负责额济纳旗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承建方的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赞助自行车,用于旗环保局环保宣传日干部职工自行车比赛活动。经集体研究,环保局接受了该公司赞助的11辆自行车(价值2.1万余元),但改变了用途,直接将自行车分配给了旗环保局11名干部职工。经额济纳旗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额济纳旗环保局局长王永斌党内警告处分,对副局长狄敏华进行诫勉谈话,对副局长永青进行批评教育,并将11辆自行车收缴旗财政局统一处理。

  2.阿拉善右旗就业局原局长柴绍义虚报套取专项资金问题。经查,2011年12月,柴绍义担任阿拉善右旗就业局局长期间,以给内蒙古雅布赖染料公司拨付职工培训费名义套取失业保险资金36万元,用于冲抵单位日常经费和跑项目等公务活动形成的借款;另外还存在个人借用公款超期不还问题。经阿拉善右旗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柴绍义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降级处分。

  3.阿拉善右旗职教中心私设“小金库”问题。经查,2009年12月至2012年8月,潘存喜(已退休)、常隆远分别任阿拉善右旗职教中心主任、主管安达驾校工作期间,分别与安达驾校校长曹永胜、副校长革命,采取学员培训费不入账方式,私设“小金库”214.84万元和54.72万元,用于公务接待、购买礼品土特产、发放职工福利、慰问费和校务正常零星等支出128.53万元和49.75万元。另外,常隆远还存在违规使用无证教练员、授意他人违规修改学时记录卡、在成人教育方面把关不严等问题。经阿拉善右旗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阿拉善右旗旗委、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常隆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潘存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曹永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经阿拉善右旗教体局研究决定,给予曹永胜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革命行政记过处分。“小金库”剩余资金5.01万元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19.75万元如数退还,并全部上缴国库。

  4.额济纳旗农牧业科技局兽医站站长仲永生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问题。经查,额济纳旗农牧业科技局兽医站站长仲永生任职期间,兽医站门诊部存在未按规定建立财务账目、收入未纳入财务核算、收支凭据不全、门诊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2009年至2010年,兽医站门诊上缴的部分承包费共计0.38万元,仲永生没有将其纳入单位账内核算,私设“小金库”,直接用于接待费用的支出。经额济纳旗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仲永生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马铃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