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险于明火

24.11.2014  11:53

  原标题:隐患险于明火

  11月4日、5日、11日,本报分别以《东岸国际二期违反业主公约圈地》《东岸国际二期圈地续:堵塞消防通道》《东岸国际二期开发商被责令限期整改》为题刊发消息,对东岸国际二期开发商内蒙古雅世春华置业有限公司违反业主公约,将小区内69号别墅到76号别墅前的公共道路和公共绿地挖开,圈成别墅小院一事进行了报道。现在院落已经基本圈完,高高的院墙不仅让业主们无法通行,一旦发生火灾,还会将消防车阻隔在外。但至今,东岸国际二期开发商仍未整改(11月19日《北方新报》)。

  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可以说,消防通道也是生命通道。对此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如《消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然而,在媒体多次监督下,东岸国际二期违反业主公约圈地、堵塞消防通道等严重违规问题仍没有得到整改,让我们看到了开发商的骄横,同时也反映出监管的乏力。有关部门必须拿出果敢勇气和治理手段,对东岸国际二期的违法行为及时整治。要知道,占用消防通道,等于是谋财害命。类似的悲剧并非没有发生过,比如在去年底的深圳市农贸市场火灾,16人死亡,其中就与消除通道被占用,救援无法有效开展有关。

  总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在任何时候都不可放松,监管更不容懈怠。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