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集中开展“黑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

16.12.2019  20:11

    日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和市场监督管理局4部门集中开展了“黑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和非法营运转运患者行为,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为了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4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开展“黑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为部署和自查、集中整治、总结评估3个阶段,整治对象是未纳入“120”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统一管理而使用“120”急救外观标识,或有类似外观标识、用于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或转运病人的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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