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推行审计监督全覆盖

29.05.2015  13:02

  霍林郭勒市充分依据“分类限时”审计机制,将全市146个行政事业单位及现有企业划分为三类:一类一年审计一次、二类两年审计一次、三类三年审计一次,依次循环审计,不留死角,实现审计全覆盖。

  积极推进统审项目。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做好社会保障资金、水利资金、扶贫资金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审计监督,严肃揭露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问题。对重大问题坚持查深查透,从体制机制等制度层面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深化财政“同级审”工作。坚持以“一切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一切支出均有预算”为标准,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以及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情况等方面审计。关注“小金库”和“吃空饷”治理及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等相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

  全面创新审计方法。加快推进审计OA、AO系统的运用,加大对审计干部培训力度,探索建立覆盖多领域、积累连续化的数据库,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打破行业审计限制,实行主审负责制,统审项目及本市的重大审计项目要设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计力量,提高审计效率,突出审计成果。实行审计公告制度,规范公告行为、扩大公告范围,提高审计结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激发工作合力,做到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审计的专业优势及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的办案手段,建立案件线索集中排查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形成合力效应,重拳突击贪腐等问题,净化执政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特约记者 宗占英 通讯员 赵海洋)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