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08.05.2015 13:11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近日,全国普法办对在法治县创建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霍林郭勒市荣获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霍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充分发挥司法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大力倡导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升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约记者宗占英)
[责任编辑 魏莉 ]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08.05.2015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