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制定科研导师办法完善人才培养制度

17.03.2016  09:27

  中国气象报记者林泽磊报道 3月16日,青岛市气象局印发了《青岛市气象部门科研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建立和完善青岛市气象部门人才培养制度,加快青年业务技术人才成长。

  《办法》对基本实施情况、科研导师资格及其职责、青年业务技术人员指导对象及要求、组织和考核等作了详细说明。全市气象部门青年业务技术人员培养实行“三定”原则,即定导师、定科研方向、定时间。科研导师与接受指导的青年业务技术人员签订科研指导意见书,明确研究方向、研究目标、指导方式、发表论文、指导期限等内容。

  《办法》要求科研导师需具有较丰富的气象业务实践经验,在近几年业务科研中主持过省、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科研成果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在实际业务工作中得到应用,或者导师在一线业务岗位担任首席。科研导师采取吸收青年业务技术人员参加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研究或单独进行科研指导的方式,对青年业务技术人员进行培养。

  青年业务技术人员定期向科研导师汇报自己在业务科研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接受导师的指导,并积极参与导师主持科研项目的研究及论文撰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