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要求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9.12.2015  17:14

  近日,青海省委、省政府印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确定省气象局五方面十项重点任务,要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与发改部门牵头做好重点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推进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柴达木和东部干旱山区等五大板块的重大生态工程和退牧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建设、湟水流域百万亩人工造林等重点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提高沙区植被覆盖率,加快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积极服务水能、风能、太阳能等为主体的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设;二是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建立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制度,探索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指标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测、预警和预防,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能力,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的水平,扎实推进低碳城镇、产业园区、社区试点;三是加快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服务有机农牧业、生态农牧业,及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林产业发展;四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强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开展新能源开发、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探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开展自然生态系统生态价值评估研究。开展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研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五是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健全跨区域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青海省气象局高度重视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要求省局各业务处室认真研究,明确责任,组织相关单位对接落实,安排具体落实单位,认真完成省委、省政府重要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