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卖品"咋成了网上"热卖品"?
宋女士所购的君乐宝发酵乳和购物发票
网页截图
近日,市民宋女士在某电商平台花27元购买了一箱君乐宝开啡尔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发酵乳,两天后收到货物包裹时,她一下子傻了眼,装酸奶的纸箱上竟然标记着“非卖品”字样,而她付款前浏览网页上的酸奶包装时,并没有这个标识。这让宋女士心中充满了疑虑,同时她也担心,卖家是不是发错了货,或者是商品质量出了什么问题?
网购竟买来“非卖品”
“我网购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买到‘非卖品’。‘非卖品’就是不允许买卖,我认为这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17日,宋女士对记者说。
记者从宋女士手中拿到装酸奶的纸箱,仔细观察后发现,这箱酸奶生产喷码为“A201507283121036”,保质期为150天,生产厂家是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5年7月28日。这些看似与正常所售的酸奶没有差别,但稍一留意便可看到,位于箱体一侧的右下角,用红色字体标注着“非卖品”字样。
无独有偶,网名“迎风向北”的网友在网上留言称,他也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开啡尔巴氏杀菌热处理风味发酵乳,收到的也是贴有“非卖品”的酸奶。“在APP上看到了手机专享特价,价格是平时的一半,果断下单买了两箱,8月14日下单16日到货,收到货发现包装盒赫然写着‘非卖品’。把赠品卖给消费者,无耻!打电话向客服投诉,客服解释不清,联系相关领导,给的解释是厂家弄错包装了……这么大的平台,连这点诚信都没有,痛心。”记者在这家电商平台官网上搜索“君乐宝开啡尔私人订制酸奶”,发现目前反映问题集中的这款200g×8的商品处于“暂不销售”状态,商品虽然已经下架,但在商品评价一栏可以看到,可谓“差评”如潮。400多条商品评论,一多半都在投诉收到的是“非卖品”。
“非卖品”是怎么流出的?
“非卖品”怎么会摆上货架,以商品的形式在销售呢?带着疑惑,17日上午,记者拨通了该电商平台客服电话,客服人员在记录了记者所反映的问题后,称会向上级部门反馈。大约十多分钟后,一位手机号为187××××6106的工作人员给记者回了电话,称消费者买到的“非卖品”开啡尔酸奶是由厂家发错货造成的。但她表示,消费者可以放心食用,这些都是商家直供,品质是有保障的。当记者提出“出售非卖品,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她的工作仅是更换和退货。
17日18时左右,宋女士收到该电商平台发来的一条信息:尊敬的客户您好,我司君乐宝品牌商品均为厂方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直供单品,品质保证,君乐宝开啡尔8入商品因工厂错发货物至我司仓库,导致部分顾客收到的商品包装带有非卖品标识,给您带来的不便,深感抱歉,我司已联系工厂整改,针对未开箱的商品,我司无条件给您办理退货,若您对此商品存有疑义,可联系君乐宝客服热线咨询。
宋女士认为,电商平台发来的短信,态度诚恳,她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涉及到补偿问题,她认为应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条例执行,而不是只是简单的退货处理,这种处理方式显然是不妥的。
监管有“盲区”消费者维权难
“作为‘非卖品’肯定是不允许生产厂家销售的,如果商家将‘非卖品’当成商品卖,就涉嫌欺诈,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包头市消协的工作人员称。根据商家属地管理原则,记者拨通了电商平台所在地南京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和君乐宝所在地石家庄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的电话。南京市12315举报中心在接到投诉后,称会在7个工作日内联系记者。石家庄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因为是消费者在购买阶段出现的问题,建议记者直接投诉电商平台,如果生产商家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电商平台会与其进行协调。
据包头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对于电子商务的监管还属于盲区。虽然有法律法规,但工商部门没有相应的手段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制约。
截至18日16时,电商平台客服已多次打电话给宋女士进行道歉和沟通,但始终未明确如何进行处理。
18日19时左右,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包头地区负责人和宋女士取得了联系。他称,具体解决措施,他和总公司正在协商中,会在20日予以答复。19日16时,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宋女士达成协议,君乐宝承诺会补偿5箱开啡尔酸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