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出台22项措施护航重大项目建设

29.09.2016  17:43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获悉, 9月22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全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执法监督等7个方面,共细化明确了22项具体措施,为我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制服务。

  据介绍,《意见》出台前期经过了多方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每一项具体措施都紧扣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大局,通过对全区政府法制机构职能进行细化和延伸来服务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其中,《意见》有5个亮点引人关注:地方政府在引进重大项目过程中如遇“疑难杂症”,全区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将协调法律专家上门服务,也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使其“足不出户”即可免费享受自治区三级法律智库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实现重大项目进展与合法性审查的无缝衔接;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自觉履行生效复议决定或法院判决、裁定,规范政府参与民事经济行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简化重大项目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缩短审批周期,提高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为涉及重大项目的企业、群众提供服务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权限和执法流程办事,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行为等。(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