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获国务院6项表扬激励

07.06.2017  22:16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6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促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部分省、市、县予以表扬,并相应采取24条措施予以激励支持。其中,自治区共有5个盟市和2个旗县区获得6项表扬激励。

通辽市积极为企业减负增效以及额尔古纳市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实绩突出成为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典型,受到督查表扬,今年将在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

赤峰市、乌海市海渤湾区因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效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而受到表扬激励,今年将获得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评审时给予优先支持,对于进入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名单且通过评审的新建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项目奖励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项目奖励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项目奖励800万元,并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PPP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时给予优先倾斜和支持。

锡林郭勒盟因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成效较好、闲置土地较少受到表扬激励,今年将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5000亩的指标奖励,指标在2017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独列出,并纳入计划执行管理。

包头市分别因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以及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较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承接产业转移和产业合作等工作成效突出受到表扬激励,今年将分别获得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布局、“中国制造2025”城市、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等试点示范以及设立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在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先行先试的优先支持。

乌海市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受到表扬激励,今年将获得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自治区后,由自治区统筹按一定比例或额度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