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路接同事受罚难服众

22.01.2016  12:06

专项资金被扣留咋不受惩处?

  天津的刘先生开私家车顺路接同事一起上班,却被查处为非法运营,遭扣车罚款……有关微博引热议,网友质疑执法者任性。

  蒋萌评论说:这事的焦点是,刘先生的单位每月给他一份交通补贴,被执法人员看做是他用私车载同事的报酬,进而算作非法运营。这种认定极为想当然,而且涉嫌越权。怎么给职工发补贴是社会单位的权利,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管得着吗?算下来,刘先生每天15元车贴只够买2升多汽油,要说为这点钱运营岂不亏死?

  此次扣车与罚款,还暴露出对拼车的认定与管理存在盲区,为争议埋下隐患。执法者若把熟人之间分摊油费也定性为非法运营,既是欲加之罪,又有悖常识认知。在证据明显不足、争议颇大的情况下,有关部门不当执法难以服众、难掩侵权。

  专项资金被扣留咋不受惩处?

  一笔高达881万元的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被陕西省府谷县财政局以“检察院正在调查,害怕出问题”为由扣留3年,相关企业四处求告。府谷县检察院表示,当初只是例行检查,并未立案。

  蒋萌评论说:对污染企业实施停产搬迁,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这笔钱的来源正大光明,检察院例行检查自然不会出问题。但是881万元却被扣了3年,财政局解释“怕出问题”,检察院说“不是立案调查,没有义务再次告知”,难道双方工作衔接出了问题?省、市多个部门都接到有关企业与职工的反映,多次催促发放资金,财政局却不找检察院沟通核实,说得通吗?

  或许在财政局看来,不作为就不犯错,这既折射出懒政思维,又暴露出有关追责乏力,变相纵容不作为。若资金曾被挪用,财政局的辩解更是在避重就轻。虽然这笔资金终于拨付,但是有关疑问也同样该得到解答,对不作为者也不应不做任何惩处。

[责任编辑 赵文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