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永胜:增强预见性 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14.03.2017  00:30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政治责任感,增强工作预见性,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履职尽责,切实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和过硬队伍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一,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牢记职责使命,善用法律武器,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惩治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坚守“三条底线”,积极推进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 坚守发展底线,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严重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转型升级等重大决策部署。坚守生态底线,持续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加强与环境资源监管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配合,坚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为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守民生底线,紧盯自治区深入推进创业就业、扶贫开发和百姓安居等民生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真正把民生优先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第三,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持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我区作为非试点地区,要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坚持惩治职务犯罪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关注试点地区的改革,对职能转隶、工作衔接等问题早做谋划,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第四,坚守法治生命线,持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深入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落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加强对三大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要认真落实对权力司法监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及背后职务犯罪的监督。要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顽症”的监督纠正和源头预防,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要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恪守公正立场,增强程序正义意识,坚守底线,坚决防错纠错。

   第五,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强化行政检察监督。 按照中央和最高检的统一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探索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要全面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在检察监督体系中构建起对行政权监督的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承担起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特殊责任。

   第六,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下气力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结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遵循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高度,完善全区检察机关组织、机构、人员、业务、财物、事务管理制度,健全检察机关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深化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活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努力在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第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加强全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要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逐条落实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措施,全面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向潘志荣同志学习活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推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按照“案要怎么办、兵就怎么练”的要求,强化实战练兵,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