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召开
12月14号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张力、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副主任邢云、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杨成旺、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共260余人参加会议。
马永胜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2年自治区第八次联席会议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对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了部署。马永胜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委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和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工作重点,结合我区职务犯罪发展趋势,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张力在讲话中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廉洁政治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加强预防职务犯罪是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总体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判断和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就是抓党风政风,就是抓保障和服务发展大局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科学化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张力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努力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在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预防、推动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建设、开拓创新上狠下功夫。要严格落实预防职务犯罪的“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在思想上守住第一道防线,为预防职务犯罪的深入开展打好基础。
据自治区预防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总数从2012年的4207个增加到4823个,其中自治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22个,各级检察院与184家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活动。2012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政府采购、公务员招录、金融信贷等领域共提供查询101381次,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60个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