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关于领取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19.03.2018  17:49

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现将我区领取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

凡在我区申请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报经司法部审核授予的人员。

二、领证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3月30日工作日(具体时间请咨询申领地盟市司法局)。

地点:申领地盟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

三、领证要求

1.按照司法部要求,为了对申请人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申请人本人前往领取。

2.申领人现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不能按时前来领取的,由申领地盟市司法考试科负责代为保管资格证书,但必须在4月30日前,工作日时间由本人前往领取。

4.对于出国(境)在外的申领人,可以书面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领取,但现场必须提交与申请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凡不能提交与申请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不能代领,证书将由申领地盟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代为保管,待申领人回国后由本人前往领取。

5.现役军人证书按司法部规定统一由部队负责发放(申请材料已报送司法部)。

各盟市司法局考试科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0471-6649688

包头市司法局0472-5165167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0470-8217980

兴安盟司法局0482-8269017

通辽市司法局0475-8835221

赤峰市司法局0476-8820166,8303797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0479-8267177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0474-8985078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0477-8588587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0478-7988838

乌海市司法局0473-3998776

阿拉善盟司法局0483–8331643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8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