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商贸流通领域安全 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 工作的紧急通知

08.01.2015  19:13

呼政商运字〔2015〕1号   


各旗县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切实做好当前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期其他地区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把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加充分一些,把工作部署和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加周密一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

二、突出重点,着力做好当前安全保障工作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活动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于公开举办的大型商业促销等活动,要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确保安全。要强化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和重要活动安全管理,加强监管检查、重点抽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灾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发生。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健全企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响应,及时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

三、强化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市局印发的《市商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暨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积极协调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深入持续开展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以及餐饮场所、商业公共场所、加油站和油库等安全隐患排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指导检查,保证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签订整改责任状,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措施,安排足够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力度,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做好我市商务领域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作为紧迫任务来抓,迅速安排部署,抓好各项落实工作,确保不出问题。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