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质量控制和管理的抽查考核

30.08.2018  00:31

根据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质量控制和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18年8月13日-22日,由自治区局综合处牵头,随机抽调专家,随机确定分组人员和检查对象,经统一培训后,分两组对承担2018年自治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承检机构进行了质量控制和管理抽查考核。此次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督促承检机构不断强化自身管理和内部质量控制,确保检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水平。

此次考核从检验机构的基础建设、组织管理、样品管理、检验能力、检验报告和数据报送六个方面入手,采取了现场查看检验资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标准物质、样品存放条件等,抽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收样记录、原始记录、数据报送记录、检验报告、培训计划和记录、内部质控计划和记录,以及不合格样品复测记录、确认记录等各类记录文件,并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核实。目前,考核组正在进行汇总分析,对考核对象将赋分排队,并将抽查发现的问题和考核结果反馈给第三方检验机构,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