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强副局长在全区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04.12.2014  13:14

张永强副局长在全区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随着国家食品药品体制改革的实施,我们内蒙古自治区也整合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成立了新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以来,大家能够强烈地感受到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力度。从现在梳理出来的权力清单上看,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位列全区各部门第二,为全社会所关注。围绕行政审批改革,新一届自治区局党组今年以来连续多次召开会议,深入研究食品生产许可的下放工作的相关问题。就自治区本级承担的事项来说,我们目前实行了“受理、审核、审批、监督”四分离制度。同时按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自治区局决定只要是国家没有明确要求必须由省级许可的,我们都要毫无保留地逐级下放。

在今年的全区食药监管系统半年工作总结会上,我们进行了9月底前完成第一批15类食品下放,12月底前完成全部下放的工作部署。11月25日,自治区局召开了局务会议,研究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的有关问题。考虑到目前盟市机构改革基本到位,自治区局决定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外的全部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各盟市局,并决定召开今天的会议进行有关工作部署和开展承接培训。

今天这个会议虽然规模小,但是接下来却是个大动作。区局这项工作举措具有重大意义,是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体现和有益探索,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适应了党和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对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能、扶持服务企业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从我们和盟市沟通的情况和材料方面看,满洲里、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五个盟市局基本具备承接的条件,列入第一批下放的范围,其他盟市在年底前也要做好承接的准备工作。2015年1月1日起,原则上各盟市局要对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全部进行承接。会后各盟市局同志要积极向各自单位的领导汇报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这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调动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抓紧时间,积极完善承接条件,顺利承接好许可下放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首先必须抓紧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机构和人员配置

当前各地盟市一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初步形成了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轮廓和框架。基本具备了承接食品生产许可的条件。行政许可工作比较繁杂、业务性强、日常工作量大,需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所以各盟市局要设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各地要加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有资质有经验的人员尽快将这项工作承接并开展起来。为了各地能够顺利开展行政许可工作,我们在培养审查人员的工作上得到国家局的支持,及时在自治区举办了审查人员培训班。各盟市要尽快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积极维护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新体制,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有关工作制度严格运行。

我们要按照食品生产法规明确制度性内容,梳理制度,按行政许可要求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有完善的制度、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严格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杜绝许可工作中的腐败和不公平。要把行政许可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程序更加确定、权责更加统一、风险更加可控上。

就当前而言,要特别抓好“四分离”工作制度、许可信息定期上报制度、证前抽查制度的落实和有效运行。一是要着力建设和严格落实旗县区局受理、盟市局评审机构审核、盟市局审批、区局管理监督的食品生产许可“四分离”工作制度,与之配套的工作机制要良好运行。自治区政府确定的扩权强县可在承接基本条件具备后,由相应盟市局研究分期分批下放;有的盟市局采取审批事项进审批大厅、或统一行政审批机构等措施也都可以,但必须在本盟市内坚持受理、审核、审批三个环节分离的工作原则。二是盟市局每月上报的许可工作信息要按规定要求报到区局信息中心,区局信息中心要安排专人汇总盟市许可信息,按期上报国家总局。同时,各盟市要将许可信息及时公告,在官网上应开辟许可信息专栏便于查询;三是区局组织或委托区局信息中心等机构对盟市实施许可发证前的抽查工作,比例不少于发证量的10%。抽查的拟发证企业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盟市局不得许可发证,不能一放了之。

三、认真履行许可职责,把严食品生产准入关

食品生产行业是个流动性很大的行业,相比一些重要行业门槛非常低,企业进入或退出的成本很微小,加上工商登记前置变为后置了,无照经营的问题没有了,容易产生追求短期利益的冲动,造成了食品生产企业的本质不安全性、加剧了食品生产企业的流动性。盟市局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把握好政策界限,许可管理下放,绝不意味标准的降低,各地要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工作,杜绝乱发许可证。

四、建立责权统一、科学规范、风险可控、运行高效、公开透明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

行政许可管理是监管的基础,所以我们要明确事项和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建立权责统一、科学规范、风险可控、运行高效、公开透明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前一段时间,法院系统改革审判制度,实行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我们也要借鉴这种做法,在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落实谁许可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把行政审批公开化、透明化,这样就能充分杜绝审批中的腐败现象和违规操作问题。

接下来的工作中,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之间要加强沟通,多做交流,及时解决承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力争使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许可下放工作能够尽快按规定时限顺利交接,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