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食药工商局“三明确” 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和制假售假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21.04.2015  20:04

 

      近日,锡盟食药工商局联合盟公安局、农牧局、质监局等部门从4月10日至7月20日,在全盟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和制假售假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一、明确目标。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制假售假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大案要案,形成打击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形成抵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水平。

二、明确重点。一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节日食品、肉及肉制品、超过保质期食品、学校及周边、农村牧区食品等专项整治,及餐饮服务场所、餐厨废弃物处置专项检查和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活动。二是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虚假广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傍名牌”以及重点商品专项整治。三是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相关领域打假工作。

          三、明确要求。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盟食品药品安全和制假售假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各地局要把专项行动列入重要日程,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岗,细化到人,抓好组织实施。 二是 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地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执法手段,加强信息沟通、探索行业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食品药品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三是 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12315”、“12365”、“12331”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和咨询等服务工作,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四是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群众健康、扰乱市场秩序的重点问题,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全面宣传取得的成绩,树立一批遵纪守法的典型,形成弘扬正气、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重点培育各类市场主体的保护能力,提高社会各界的保护意识,扩大舆论宣传的社会效果。 五是 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工作。各地要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情况、交流经验,并报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遇有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张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