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食药工商局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和市场监管 切实维护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06.03.2015  21:03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各类市场监管,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节日市场和消费环境,推动各旗县区食药监管体制和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2月5日至2月12日,市食药工商局组成6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9个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春节节日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管及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共实地抽查90多家医疗机构、餐饮服务单位、零售药店、农贸市场、超市、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

督查发现,各旗县区普遍能够突出重点,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各环节的监管工作。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执法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严格排查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使加工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确保了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 以高风险食品集中产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生产企业为重点区域,采取企业检查与市场产品倒查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对获证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明查暗访,倒查生产企业的产品生产情况。开展了肉制品、食用油、使用散装鲜奶、玉米淀粉、明胶、过期食品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的专项检查。 二是 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将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作为重点区域,加大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力度,有针对性的对酒类、糖果、干货、肉类、食用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火锅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民俗特产等节日热销食品进行逐一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其依法查验核实食品生产者、供货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食品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三是 对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集中消毒餐具等重点品种开展治理工作,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切实建立健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严厉查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经营过期及劣质食品、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使用劣质餐具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规范餐厨废弃油脂的流向,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四是 以城乡结合部、农村牧区为重点区域,以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特殊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查处辖区内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街道、公园等人流集中区域的监管力度。 五是 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以集中行动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节日市场开展排查及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确保投诉有人管,举报有人查。

截至2月12日,各旗县区食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30多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多人次,执法车辆90余台次,检查大中型超市190多处,检查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和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共1360户次,检查涉及GSP认证药械经营企业81户,集贸市场70余处,各类食品经营者3600余户,解决消费者投诉140余起。(张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