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颁布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正式列入登记管理

21.01.2016  10:57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于2015年10月1日与《食品安全法》同步实施,为落实条例要求,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行为,全面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由五个部分二十七个条款六个附件组成,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适用范围、责任、职权划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登记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

办法》于2016年1月6日正式颁布,2016年2月7日正式实施。该《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正式列入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