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律师工作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公示
07.02.2018 18:29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公 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45号)要求,自治区高级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完成了2017年自治区律师公证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7日—14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有疑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高级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求真实有据,同时应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下一步做好核实和调查工作。公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自治区高级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修正。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15号307室(邮编:010010)
联系电话:0471-5301294
2017年律师公证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xls.xls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18年2月6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7.02.2018 18:29
关于参评全国百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的公示
公 示
根据《司法部司法厅
关于公示2017年农牧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