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28.12.2016  18:34

  鸿茅药酒

   凉城鸿茅文化馆

  鸿茅文化馆一角

  ───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技术审查会上,凉城县鸿茅药酒顺利通过专家技术审查,被正式列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本次审查会上,最终进入终审环节的13个省区市的32个产品参加了评审,鸿茅药酒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进入评审环节的产品。评审专家一致认为,鸿茅药酒产品名称使用规范、产品特色鲜明、产品名称知名度高,未发现冲突,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同意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这对提高鸿茅药酒的社会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凉城县提出的“质量强县”目标起到积极作用。

  鸿茅酒始创于清代康熙三十二年(公元1693年),至今已有300多年的生产历史。清乾隆4年,山西榆次县王家堡中医王吉天行医至鸿茅古镇,见此等上乘好酒,便毅然收买了鸿茅基酒(当时叫鸿茅白酒或称鸿茅酒)酿制缸坊,将自家历代秘传的中草药秘方用该酒浸提,制成了功效卓著的鸿茅药酒。后道光年间,鸿茅药酒被选为宫廷贡酒。

  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06年企业重组以来,现已成为当地一家集科研、生产、营销、服务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以“诚信、和谐、务实、创新”为宗旨,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力度,投入3亿多元,使企业的生产条件大为改观,生产实现了自动化,生产能力大大增加,产品质量稳步提升,营销网络建设逐步完善,产品销售逐步扩大。(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皇甫美鲜 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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