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金桥供电分局系统出错,1600元电费该谁出?

30.12.2015  12:18

  12月29日,家住呼和浩特市税苑小区的高女士致电本报反映称:“由于呼和浩特供电局金桥分局工作人员的计算失误,我家里突然产生出1600元的阶梯电价。目前,我家里已经停电两天了。”

  当日上午,高女士告诉记者,她在税苑小区入住4年以来,一直按期足额缴纳电费,从未欠费,不知怎么回事这个月突然多出1600元的阶梯电价。供电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后,承认是系统失误,但对于解决方案,双方没能达成一致。供电工作人员希望高女士先把这1600元交了,作为预缴电费使用,好补齐系统差额。但高女士认为,这是供电局方面问题,理应由他们自行解决。

  “对方还找到我们单位的领导,试图说服我预缴1600元电费好帮他们补齐差额,但是我觉得有错误就应该改回来,不应该让客户承担,所以没有同意。结果我家昨天开始就停电了,交了100元电费仍然没有通电。”高女士告诉记者。

  对此,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供电局金桥分局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白先生,白先生解释称:“1600元阶梯电价确实不应该由高女士承担,高女士2011年入住税苑小区以来,由于电表厂家的失误,一直没有到高女士家中采集用电数据,本月去采集了,结果在系统里把4年的用电量都算到本月(12月份),就在系统中产生了1600元的阶梯电价。但高女士4年来用电量一直没有超,但按照要求,系统中的欠费年前一定要补齐,所以我们想出了让高女士预缴电费,明年使用这些预缴电费的方法,但遭到拒绝。”

  对于此事,呼和浩特供电局金桥分局也采取了解决方法,已经将这1600元欠费补齐,因此,白先生向记者表示:“高女士家停电不是因为1600元阶梯电价的问题,我会尽快向高女士核实问题。”当日中午,高女士告诉记者:“感谢《北方新报》的追问,家里已经来电了。”(记者王树天)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