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

21.01.2017  18:06

  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作政府工作报告。韩卿立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年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总体平稳,主要是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预计全区生产总值1.9万亿元,增长7.3%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6.5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6.3亿元,增长6.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2%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5%的较低水平。稳中有进,主要是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煤炭、火电、化工行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下降1.6个百分点,新兴产业增速明显快于工业平均增速,服务业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专利申请量增长25%,新登记市场主体36.7万户,增长8.3%。稳中提质,主要是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23.4%,提高46.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高于经济增速。完成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减排达到国家要求。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区各族人民的心血和汗水,坚定了我们奋力前进的信心和决心。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工作。通过控制新增产能、减量化生产等措施,退出330万吨煤炭、291万吨钢铁产能。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实施激活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商品房可售面积下降13.9%。优化信贷结构,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发行政府置换债券,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政府债务成本均有所下降。在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方面打出“组合拳”,降低企业生产成本280亿元。实施补短板9大类45项重点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等薄弱领域得到加强。

  (二)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长25.3%,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1%。白城至乌兰浩特快速铁路今年将全线通车。呼张客专内蒙古段全线铺轨,通辽、赤峰至京沈客专连接线开工建设,京新高速公路内蒙古段主线贯通,经棚至锡林浩特高速公路建成,2200多个行政嘎查村通了硬化路。乌兰察布机场正式通航,实现了盟市支线机场全覆盖。锡盟至山东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主体工程完工,中天合创14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建成投产,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等12项重大水利工程全面推进,呼和浩特地铁、包头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项目加快建设。呼和浩特新机场、伊泰200万吨煤制油等一批重大项目获得国家批复,包头至银川、巴彦浩特至银川、锡林浩特至张家口快速铁路项目列入国家铁路“十三五”规划。创新投融资方式,设立9支总规模超过200亿元的投资基金,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66个,吸引社会投资802亿元。积极扩大消费需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提高1.7个百分点。出台财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间投资等政策措施,稳定了企业生产经营,停产、半停产企业由年初的814户减少到360户。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东部盟市加快发展、乌海及周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启动和林格尔国家级新区建设筹备工作,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主要农作物、牲畜良种率达到96%以上,有机食品产量占全国的1/3以上,超额完成了玉米种植结构调整任务。粮食生产克服严重旱灾影响,总产量连续4年保持在550亿斤以上,牧业年度牲畜存栏1.36亿头只。大力发展云计算、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启动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稀土新材料产值增长27.9%,光伏发电量增长46.5%,轿车产量增长12.6%。煤电一体化比重达到90%,提高5个百分点。煤电铝一体化比重达到70%,提高10个百分点。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0.3%,冬季旅游、沙漠旅游上升势头明显。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1万亿元,增长17%;贷款余额1.9万亿元,增长12%,有力支持了经济发展。互联网用户普及率达到95%,提高6.3个百分点,电子商务交易额成倍增长。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在稀土永磁电机、高铝煤炭资源利用、蒙药制剂研究等方面取得一批重要成果,设立了稀土综合利用、特种车辆制造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实现了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新增众创空间试点70家,一批创客走上创业创新之路。

  (四)以改革开放激发市场活力。在经济、社会和生态领域出台84项改革方案,开展了66项改革试点。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我区先行先试的三项改革全面推进,81%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与俄蒙通关便利化等合作机制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布了政府权力、责任等“八张清单”,自治区本级下放行政权力196项,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大幅缩减,非涉密项目实现在线审批,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17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国企国资改革步伐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组建等一批试点稳步推进。全面推行“营改增”,累计减税降费200亿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8.6万农牧民进城落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土地草原确权工作顺利推进。改革玉米收储制度,下达玉米生产者补贴86亿元。国有林区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完成企业划转和剥离办社会职能。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社会事业等领域改革不断深化。

  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制定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中蒙俄经济走廊实施方案,满洲里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营,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取得突破。全区口岸货运量7800万吨,增长18%。鄂尔多斯航空口岸通过国家验收,阿拉善盟乌力吉公路口岸获得批复。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过货量超过8万标箱。与北京市、广东省新一轮合作全面启动,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首届蒙商大会、内蒙古·香港重点合作项目推介会等重大活动。引进国内资金3600多亿元,增长8.8%。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营造林1511万亩,种草338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760万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提高了禁牧和草畜平衡补贴标准。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提高5.1个百分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用水量分别降低6.5%和4.5%。呼伦湖、乌梁素海等湖泊水质好转,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的1800多件环境信访事项全部办结,依法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主体。划定了基本草原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扩大水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规模。制定生态保护补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全社会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加大改善民生力度。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千方百计增加民生领域投入,各级财政民生支出297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8%。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全社会投入扶贫资金400多亿元,预计21万以上贫困人口稳定脱贫、12个区贫旗县摘帽。“十个全覆盖”任务基本完成,农村牧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启动“创业内蒙古”行动计划,城镇新增就业26.8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257万人。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保财政补助、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普遍提高。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工23.3万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完成32.5万户,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加强平安内蒙古建设,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公共安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生产安全事故下降8.8%。

  全面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提前一年完成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34个旗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职业教育改革、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步伐加快,《民族教育条例》颁布施行。稳步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自治区本级重点卫生项目和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婴幼儿和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两孩政策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和文化遗产保护得到加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红山文化遗址、辽上京遗址和阴山岩刻申遗工作加快推进。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9.2%。出台全民阅读中长期规划,成功举办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取得明显成效,足球人口、场地、教练员和裁判员数量均大幅增加。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大力扶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方针政策,保持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人民防空、地震气象、档案史志、参事文史、外事侨务等工作得到加强,红十字、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努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0件,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169件,办复率100%。建立了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关怀支持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向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向关心支持内蒙古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内蒙古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根本改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稳增长压力较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工业投资和民间投资有所下降;产业转型任务艰巨,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人才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保障支撑能力不强;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有待提高,全方位开放格局尚未形成;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收支矛盾突出,一些旗县财政比较困难;城乡居民收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牧民收入增长放缓,脱贫攻坚任务艰巨;一些环境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安全生产还存在不少隐患。尤其令人痛心的是,去年发生了赤峰“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极其深刻。政府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些部门依法行政能力不强、行政效率不高。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意识,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尽心竭力做好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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