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市消协三项措施推进2016年“3.15”宣传活动见成效

18.03.2016  16:56

 

为隆重纪念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3月15日,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市人民广场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 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系列宣传活动,得到了政府、消费者、经营者的一致好评。

一是宣传氛围浓厚。“3·15”活动期间,紧密围绕“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3月初,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短信等载体,对年主题、3·15纪念活动时间、地点、内容等进行广泛宣传。在电台、电视台播出相关公益广告、游动字幕;利用互联网、短信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在《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内蒙古晨报》等媒体开辟3·15活动专栏,对3·15活动、维权案例、维权动态、法律法规等进行系列宣传报道。3月14日,在全市工商系统组织开展了“3.14红盾护农送法、维权、农资三下乡”活动,开展了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街道、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景点活动,设立了14个“维权服务站”,印制了2000份315消费者特刊及3000册《侵害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消费维权手册,在3.15活动日进行了发放,为宣传活动营造出人人关注“3.15”,人人参与“3.15”的浓厚活动氛围。

二是投诉调处快捷。落实好值班工作,实行人工受理服务,保证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当日受理工作,确保及时对消费者投诉、申诉、举报做出处理。3月15日,市食药监工商局、市消协、12315、公消科和各旗县区消协及基层工商所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场所设立了固定宣传咨询和受理投诉举报场所,组建了现场处理消费者申、投诉流动服务组,面对面开展以法律法规宣传咨询、集中受理消费申诉举报、现场处理申诉举报案件的活动,并对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进行及时、快速的调解和处理。3月14日-15日期间,共受理接听消费者诉求225件,其中解答咨询185件,受理申诉38件、举报2件。3·15当日,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市消协共接听受理群众各类诉求168件,较去年增长48.7%。

三是部门企业广泛参与。现场参加咨询活动的行政执法单位有15家,企事业单位60多家,执法人员共发放宣传资料21000余份,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0余种,回收价值48万的过期药品,消协和12315工作人员现场接待咨询人数2000余人次,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5件。组织开展“新消费 我做主”万人大签名活动。印刷315消费者报特刊2000余份公布2015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在临河主要街道发布315公益宣传广告。在活动现场设置各类宣传展板;组织职能部门代表方队和标志车辆入场;利用汽球、条幅、展板、宣传材料、录音(像)带等,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和“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活动。到场群众近6000余人,整个活动现场人头攒动、盛况空前。(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