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变成了“霸王餐”?
据中消协介绍,近期接到不少消费者反映,一些运营商提供电信运营服务时人为设置障碍,限制选择权。有的运营商规定,2G、3G用户升级为4G业务后,无法再改回2G、3G套餐;而2G服务升级3G后,如要改回2G,也有障碍。(11月19日《新京报》)
套餐只能升不能降或降套餐时遇到障碍,想必已有不少手机用户有过这样的困扰。碍于运营商的强势,大多数用户选择了默默忍受,胆儿大的最多与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理论两句,碰了几鼻子灰后,最后不了了之,极少数人能想到通过一些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事实上,用户购买电信运营服务套餐,买的不只是商品,还有服务,选择权应由消费者说了算。对于用户降套餐的申请,运营商直接“拍死”或人为设置障碍,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明明有2G、3G可供挑选,运营商却硬生生将用户逼上“4G一条路”,显然剥夺了用户的选择权,此种“强卖”行径涉嫌强制交易,用户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追根溯源,运营商缘何要冒着被用户“狂喷”的大不韪、甚至法律制裁风险,说到底是受利益驱使。
众所周知,4G等升级套餐是运营商新的竞争领地,代表市场未来。使用4G的用户越多,运营商越有利可图,加上4G套餐本身具有“上网速度快、耗费流量大”特点,用户缴纳的资费显然较2G、3G更高,网友“手机一夜未关,流走一套房”的调侃,映射了4G流量莫名其妙流失和资费标准过高的问题。
用户有如此糟糕的4G体验,就难怪会提出改回套餐的要求,但作为运营商,不理用户的选择,只管高傲冷漠地收取费用。因为如果允许消费者再改回3G、2G等套餐,由于网速过低,运营商当然不能再攫取流量上的巨额利润。电信服务交易在4G这条路上,已经走得畸形变味。
其实,此前各种社交软件的普及已经对电信运营商造成了巨大冲击。在此背景下,运营商应更注重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尊重消费者选择合适套餐的权利,为消费者设置退出机制。同时,在业务到期后,运营商可采取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提前续约,如此才能留住用户的心。
当然,如果运营商拒不改正,用户可在消协指导下对运营商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