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车遭遇霸王条款消协介入,4S店退还抵押金

22.02.2016  11:30

  买车本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后续碰到的一些事情让市民马女士很不痛快。2月4日,市民马女士向呼和浩特晚报记者叙述了自己买车碰到的闹心事。

  马女士介绍称,2015年2月6日,她在海拉尔西街附近一家4S店花16万多元购买了一辆轿车,一并购买了车险。马女士说,提车时他们十分兴奋,工作人员将买车相关凭证装在一个文件袋里给他们,他们也没仔细看,只知道交了一笔抵押金,金额是多少也不太清楚。2016年2月,眼看车险要过期了,马女士找到在保险公司测算了一下今年的保费,大约在5800元左右,比去年在4S店购买车险需要的7000多元费用差了不少,所以马女士今年的车险不想在4S店买了。

  但这家4S店表示,不在4S店买车险,3000元押金就不给退。随后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与这家4S店负责人许先生取得联系。许先生称,因为马女士的轿车是通过贷款买的,贷款公司要求必须收贷款抵押金,这属于该行业不成文的规则。。

  对此,内蒙古义源律师事务所霍律师表示,买车险应遵循自愿原则,向哪家保险公司投保、通过哪种渠道投保,这些都是消费者的权利,经销商借代办贷款的名义收取“续保抵押金”,强制消费者在贷款期间到4S店续保,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建议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走法院诉讼流程。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马女士那里了解到,在消费者协会的协调下,4S店退还了剩余的抵押金3000元。(记者王伟晴)

[责任编辑 魏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