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际税收合作 促进经济包容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代表中国政府签署《BEPS多边公约》

09.06.2017  09:21

 

 

 

 

      6月7日,《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首次联合签字仪式在法国巴黎的经合组织(OECD)总部举行,67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代表共同签署了该《公约》。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代表中国政府签署《公约》并致辞。王军表示,《公约》实现了税收协定历史上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多边合作与协调,标志着二十国集团(G20)国际税改取得重大成果,必将成为打开国际税收协调之门的“金钥匙”。中国将努力落实好《公约》,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包容发展。
  为维护各国税基安全,G20领导人在2013年9月的圣彼得堡峰会上决定实施BEPS行动计划,并委托OECD牵头推进该项工作。随后历次的G20领导人峰会都明确要求深化国际税收合作、落实国际税改计划。2015年11月,OECD牵头成立了《公约》特别工作组,共同研究起草《公约》文本。其中,中国当选为该工作组第一副主席国,积极参与组织《公约》的研究制定工作,并与其他100多个国家进行了为期一年的集体谈判与磋商,为《公约》的制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军表示,《公约》是国际税收改革的里程碑,凝聚着100多个国家代表的努力和智慧。《公约》是国际税收协调的金钥匙,旨在为一揽子修订全球3000多个彼此之间存在差异的税收协定提供法律工具。它的原则性能帮助各国快速有效地落实BEPS最低标准,它的灵活性又能最大限度地包容协定之间的差异,有利于打开一扇又一扇国际税收合作之门。
  王军指出,《公约》是国际税收合作的良好典范。此次参加联合签字仪式的67个国家和地区本着求同存异、互利共赢的精神,寻求最大公约数,一次完成了对1100多个协定的修订,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公约》的签署,实现了国际税收合作的多重目标,既能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保护国家税基安全,又为多边税收合作提供法律框架,为跨境纳税人提供税收确定性,增进跨国投资者的信心。
  王军强调,中国是修订协定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税务部门对进一步深化国际税收合作有“三点期待”:一是期待更多协定伙伴加入《公约》。中国愿意通过不同的渠道,与各国分享参与BEPS行动计划和《公约》制定工作的体验。二是期待《公约》在各国批准生效和执行。《公约》的签署只是第一步,今后执行的任务会更重,需要从立法、执法、技术与人才等方面做好准备。各国要切实履行承诺,确保《公约》实施的一致性和协同性。三是期待共同促进经济包容发展。中国将积极落实G20杭州峰会的共识,促进税收政策多边协调和税收征管多边合作,构建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同时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推动经济全球化和包容发展。
  近年来,我国全面参与国际税收改革,充分利用G20委托OECD对国际税收治理体系进行重塑的有利时机,积极参与BEPS行动计划,立足我国自身推进税收改革的成效和经验,先后向OECD提出一系列立场声明和建议,不断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和理念有机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体系,逐步筑牢由过去的“参与者”到现在的“引领者”、由简单的双边合作到综合的多边合作的基础,为促进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建设发出了中国声音,为打造“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税务部门在落实好《公约》的同时,将充分用好这个法律工具,努力为我国企业跨境投资和发展提供税收领域的确定性,加强国际税收风险应对指导,完善税收服务机制,积极协调解决国际税收争议,更好地服务我国企业“走出去”和助推经济全球化发展。
  在《公约》联合签字仪式上,OECD秘书长古里亚、2017年G20轮值主席国德国、《公约》工作组主席国英国、工作组第一副主席国中国等八个国家的代表分别致辞。德国、法国、英国、俄罗斯、日本、印度、阿根廷等67个国家和地区首批签署《公约》。《公约》共设七章三十九条,是第一份在全球范围内协调跨境投资所得税收政策的多边法律文件,实现了国际税收合作的多重目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