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 警方调查集宁"e租宝"

17.12.2015  10:37

  原标题:警方调查集宁“e租宝”

  15日,家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桥路永泰小区的李先生向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反映,11月27日,李先生投资2万元购买了“e租宝”一款产品“e租年丰”。12月10日,到了支付利息的时间,可“e租宝”公司并未按时支付利息。当他询问该公司工作人员时,对方称,总公司出事了,不能按时结算利息。

  当日,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见到了李先生和他的老伴赵女士。“合同约定,期限是2015年11月27日到2016年11月26日,每月10日返还利息236元,合同到期,本钱一并返还。10日,‘e租宝’工作人员张燕打来电话说,‘快到年底了,公司检查,利息过几天才能返还’。14日,我又给张燕打电话询问此事,对方说,‘公司网站已关闭了’。”拿着和“e租宝”签的合同,李先生一脸无奈。

  为弄清事实真相,16日上午,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来到集宁区新体大街“e租宝”公司集宁营业部。该公司大门紧锁,并无工作人员。大门上贴着两份通知,一份是集宁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通知,内容为:有在此公司投入资金人员请到集宁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报案。并留下了两位警官的电话。另一份是“e租宝”集宁营业部的通知,内容大致是,即日起,停止日常工作,全体员工放假。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致电该公司一名谢姓工作人员,他表示:“现在公司已暂停一切营业活动,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具体啥情况,我也不清楚。”

  当拨通一位边姓警官的电话时,他表示:“我们正在执行上级公安部门的命令,现在正进行排查、调查取证,下一步怎么做,只能等上级公安部门的命令。”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记者查阅“e租宝”官网显示,12月8日,“e租宝”网站以及关联公司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中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在接受调查期间,公司网站及线下机构停止推广、发布新产品,亦暂停其他日常业务。(全媒体记者 胡胜忠)

   警方已对“e租宝”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

  记者16日从北京警方获悉,目前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

  据了解,目前,警方已对涉案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