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

小微企业自明年1月1日起教育费附加等收费免征三年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韩洁、高立)财政部 商务之窗

小微企业自明年1月1日起教育费附加等收费免征三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5日联合发布消息, 正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