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方案

呼和浩特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年底前实施

[ 导读 ]记者昨日从呼市发改委了解到, 呼和浩特新闻网

呼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年底前实施 不低于1:1.5:3安排

  原标题: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 内蒙古新闻网

呼和浩特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实施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市政府2014年第43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要求我市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根据要求,我委于2015年1月4日上报了《呼和浩特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方案》。按照自治区发改委的意见,我市居民用水阶梯水量分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