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担责

绍兴环保部门首向污染企业发起损害赔偿 一铝业公司长期外排废水损害环境被索赔68.8万元

   中国环境报讯 浙江省绍兴市环保局近日首开环保部门向环境损害责任者发起赔偿的先河,向浙江乐祥铝业有限公司发出绍市赔偿函字〔2016〕01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意见函》,要求企业赔偿环境损害68. 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