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

修车四万定损两万
黄某买车后,即为其名下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商业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2014年3月29日,黄某驾车途中撞到路旁花基,事后赔偿了物业管理单位2500元。经交管部门认定,黄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黄某立即通知了保险公司查勘估损。为避免用车不便,黄某于同年5月中旬将车辆送到某汽车维修店维修,支出车辆维修费共计4. 司法厅

责任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的认定
【案情】
2011年1月2日,B保险公司向A公司签发保单,被保险人为A公司,承保险种为A公司的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为1年。同年2月5日,A公司驾驶员将行人C撞死。交警部门于5月6日认定,驾驶员和死者C负事故的同等责任。C的近亲属于8月6日向法院起诉A公司后,法院于10月30日判决A公司向C的近亲属赔偿18. 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