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个行政村荣获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

21.01.2016  12:00
日前,自治区环保厅授予我市黄合少镇添密湾村、小黑河镇百什户村等20个行政村“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自开展生态创建工作以来,我市共建成自治区级生态区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6个,自治区级生态村73个。 2015年以来,市环保局把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开展全市生态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城乡环境质量。通过召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经验交流、调度会,组织各旗县区交流创建工作经验并观摩部分生态村;加强生态村的建设实地检查指导,各乡镇、村指定专人负责生态创建工作,重点解决了创建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对申请验收的生态村,按照创建标准的基本条件4项、考核指标15项进行初步核查,向自治区环保厅提出申请,经自治区环保厅专家组核查合格后正式命名。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