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原环保分局多措并举简化审批程序

28.09.2015  14:38

  一、缩短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审批由法定的报告表30日,登记表15日,缩短为报告表10个工作日,登记表5个工作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承诺办理期限为2个工作日;排污许可证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二、简化审批程序 

  九原环保分局实行一站式办理,简化程序,精简材料,所有行政审批许可申请事项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当日受理。对登记表项目和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报告表,如:(房地产、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时验收不再组织现场验收会,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后直接办理验收手续。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报告表、报告书项目由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三、主动提供服务 

  对具备编制环评条件的建设项目,及时对接,告知项目业主环评编制程序、类别、难度等问题,引导企业尽快委托环评资质单位编制环评报告;针对已委托编制环评的建设项目,指导并帮助企业完善环评编制所需资料。同时,积极与环评单位对接,了解、督促环评编制进展,确保项目环评早日审批,为企业节约时间,促成审批手续的快速完成。 

  四、促进政务公开 

  按照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通知》要求,分局于5月14日起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上公开受理,截至目前分局已在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受理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项目32个,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项目9个。分局对所受理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完成办结,实现了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监察、及时查询、便民高效”的工作机制。 

  截至2015年9月底,九原环保分局已累计审批建设项目54个,验收建设项目29个。下一步分局将继续跟踪做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服务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助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