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1.04.2016  01:11

  为有效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明确大气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按照《赤峰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3-2017年)》和《元宝山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要求。近日,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划定元宝山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将平庄镇建成区及1公里范围、元宝山镇建成区及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建成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通知》要求,禁燃区内禁止新建除电站和集中供热锅炉以外的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现有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除无法接入集中供热管网供暖锅炉以外的相关设施全部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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