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前旗上海庙司法所开展“拒绝醉驾 安全出行”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教育学习活动

19.07.2018  23:11

      7月16日下午,上海庙司法所开展“拒绝醉驾,安全出行”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教育学习活动。活动中,通过司法所所长讲法、观看普法教育片《今日说法:醉驾的你》,以及进行谈话、发放法制教育学习材料等形式,让参与学习的社区矫正对象对“醉驾入刑”这一新规进行了全面了解。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从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处罚,而普通的酒后驾驶也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另一方面,经济发展迅猛,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驾驶私家车出行日益成为普通大众的首选。而上海庙司法所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中,90%都有驾驶私家车出行的条件。在这当中,4名矫正对象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3名属于醉酒驾驶。

        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分别对个别矫正对象进行谈话,经过黄某的谈话发现他对犯罪事实认识并不到位,他觉得当时被警察抓住了,只是比较倒霉而已,醉驾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细心交谈与教育,他充分认识到自己犯罪的严重性,并以后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还有未能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在前期也派发了“拒绝醉驾,安全出行”的相关学习材料,并进行了一对一讲解。

        通过此次活动,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较深入的法律法规教育。“一滴酒一场祸、一起事故一身过”预防醉驾,不是单靠一条法律规定就能做到的,无醉驾的社会环境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在加强立法执法的同时,更应该做的是提高对醉驾危害的认识,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加强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