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开展大气和水环境专项整治

10.08.2015  12:31

     

  一、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8月3日和8月6日,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由县政府与各企业、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企业、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完善机制,齐抓共管,狠抓落实。 

  二、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由县长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形成职能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的联动机制,全力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三、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一)大唐再生资源公司料场扬尘问题。托县环保局已于2015年6月27日下达限期整改要求,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县政府已两次约谈大唐再生资源公司主要领导,责令企业务必按县环保局要求8月底前必须达标,若不达标予以关停。目前,企业整改工作已全面展开,厂外硅钙渣堆场已按环评要求正在覆土,已覆土区域铺砖固土;厂内料场采取喷洒固化剂及建设防风抑尘措施进行抑尘。 

  (二)高盐水晾晒池环境风险隐患问题。 一是 水资源综合利用,实现源头减量。 二是 提高中水回用率,实现高盐水减量或零排放。 三是 针对晾晒池已存高盐水,近期正在多方进行调研,考察降温结晶除盐技术可行性,如项目技术经济可行,可解决存放高盐水最终处置问题。 四是 在高盐水晾晒池使用期间,由工业园区管委会、伍什家镇加强日常管护、监测监控,确保晾晒池正常使用,不发生渗漏、溃堤、漫溢等事故。通过上述四项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S103线工业园区周边扬尘等环境问题。 一是 针对托电运煤车辆集中拥堵停放于电厂S103线进煤通道门口的问题,建设临时停车场疏导车辆,并由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和县路政大队加强对过往车辆苫盖检查,减少运输遗撒。同时,立即着手在工业园区周边规划建设占地约100亩的集中停车综合服务区,彻底解决S103线电厂段的煤车堵停问题。 二是 在章盖营收费站、那木架收费站、煤炭物流园区和林方向设立检查点,要求进入辖区的运煤车辆全部进行苫盖。 三是 明确S103线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扫责任,由园区管委会购置自动清扫车辆,加大道路清扫频次;由园区管委会组建专门清扫队伍,定人包段对S103线道路两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管理; 四是 针对工业园区周边店铺污水、生活垃圾随意倾倒行为,由园区管委会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收水管网建设,确保能纳入污水管网的废水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近期不能纳入管网的,建设专门污水收集池。在S103线两侧合理布局放置垃圾箱,收集周边商户垃圾。污水和垃圾由执法大队日产日清。 五是 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公安、交警、交通、新营子镇参与,建立长效严管机制,严管严控S103线园区段及园区周边环境、交通秩序管理 。六是 实行S103线电厂段绕道分流。按照目前初步规划,积极申请争取自治区、呼市政府帮助,新修S103线电厂东侧道路,重型货车分流绕行当前居住及商业集中区,最终将S103电厂段道路变为城镇街道进行管理,从根本上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